以字取名寓意_以的意思
以
-
以拼音 yǐ以五行属 土
-
以部首 人以繁体 以
-
简体笔画 4繁体笔画 4
-
康熙笔画 5
- 以字结构 左右结构
2、以字取名忌讳与同韵母ǐ或同声调上声的字起名,这样读起拗口,没有节奏感;
3、以字取名时应该避免与先祖长辈使用相同的字,如果家里先祖辈名字中带有以字,晚辈一般都需要避讳用以字取名。
yǐ
用,拿,把,将:以一当十。以苦为乐。以身作则。以邻为壑。以讹传讹。以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以时启闭。物以类聚。
因为:以人废言。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以待时机。以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以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以前。以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以。得以。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以急乎?
及,连及:富以其邻。
1.用;拿:以少胜多。晓之以理。赠以鲜花。
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
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
4.表示目的:以广视听。以待时机。
5.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
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广以深。
7.姓。
8.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县级以上。长江以南。五千以内。二十岁以下。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考證:〔【詩·衞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謹照原書衞風改邶風。
基本字义
● 以
yǐ ㄧˇ
用,拿,把,将:以一当十。以苦为乐。以身作则。以邻为壑。以讹传讹。以往鉴来。依然,顺,按照:以时启闭。物以类聚。因为:以人废言。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于(指时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目的在于:以待时机。以儆效尤。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以求。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以前。以内。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以。得以。古同“已”,已经。太,甚:不以急乎?及,连及:富以其邻。英语
by means of; thereby, therefore; consider as; in order to
德语 nehmen, gebrauchen; um zu, und auch ,Yi (Eig, Fam)
法语 utiliser,prendre,se servir de,selon,à cause de,pour,au moyen de,avec
以免 賫志以沒 以莛叩钟 齎志以沒 齎志以歿 睠以佳耦 持之以恒 以莛扣鐘 以还 習以成俗
以紫乱朱 率以为常 俭可以养廉 虚席以待 以一知万 以弱制强 虚位以待 不以辞害志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